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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6-05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保费
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市监规〔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公布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备案名单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满足《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要求

2.投保人投保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已在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3.知识产权保险的期限为一年,投保人年中退保不享受补贴。

4.投保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保单发票标注日期为准。

二、提交材料

1.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保费补贴申报书(附件1

2.加盖投保人公章的法人证书、保险费支出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3.投保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地理标志产品批准公告等

4.投保的注册商标存在续展、变更等情况的,需提供续展、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投保专利的,需提供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投保地理标志产品的,需提供投保人为地理标志产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5.加盖承保保险公司印章的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等

6.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附件2)。

7.高价值专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保具体目标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以保单为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通知发布后,由各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投保人开展申报工作。

2.符合条件的投保人注册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s://zccx.qingdao.gov.cn/),选择“2025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窗口,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材料提报截至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各区(市)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7月15日前对本辖区投保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区(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保费补贴申报书《区(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上传至政策通平台。

4.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出扶持投保人名单,通过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投保人,确定扶持投保人名单。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的提交与审核均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申报单位按照《青岛政策通平台系统前台用户操作指南》(附件4)提交申请材料。

2.各区(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初审工作,对申报投保人提交的材料逐条逐项核对,及时联系投保人补充修改不符合项,确保提交的材料无遗漏、无错误。

3.对套取、截留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附件:1.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保费补贴

报书

2.承诺书

3.区(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

4.青岛政策通平台系统前台用户操作指南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韩嘉欣,联系电话:85730852

附件1.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保费补贴申报书.doc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区(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doc

附件4.青岛政策通平台系统前台用户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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