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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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市2025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8-22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发〔20243号)及《青岛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市监字202590)规定,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25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属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贷款企业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出质专利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质押专利中至少有一件为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

3.贷款放款前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

4.贷款已按合同约定及期限完成还本付息。

5.以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占比明确。

6.还本付息结清日在20240605日(含)至20250630日(含)的贷款企业。

7.无财政资金明确的不予支持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以元计),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50万元。

贷款属于专利权质押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的,按照专利权质押贷款占比计算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占比=专利权质押担保金额/(抵押担保金额+质押担保金额+保证担保金额),其中,质押、抵押、保证担保金额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计算贷款占比。

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同一笔贷款已获得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贴息补助的,不予贴息。

三、申报材料

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助申报材料如下:

1.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附件1)。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需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3.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凭证。

4.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借款涉及的其他全部担保合同。

5.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PDF版本上传系统。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92017:00截止(请务必于截止日期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申报网址:https://zccx.qingdao.gov.cn/pcSite/index.html 。选择“青岛市2025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助项目”,按照要求线上提报相关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2)。

(二)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和审核。

1.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2.对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

(三)区(市)局审核。

区(市)局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经营状况、信用信息、贴息金额等进行审核并盖章,汇总形成《XX区(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备案表》(见附件3)。

对于下列情形的申报单位,不予通过: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中国(山东青岛)中列入《黑名单》的。

2.人民法院公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3.《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种不予支持的情形。

(四)复核、公示。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其中,市市场监管局主要对质押登记、专利权质押额度或占比计算进行复核;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对质押贷款LPR进行复核。市市场监管局编制《青岛市2025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资助项目表》,在市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注意事项

1.每个资助项目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只能申请一次,审核人员驳回后,用户只能在原申请信息中修改补正。

2.企业无法修改已提交的信息,需审核人员驳回后修改。

3.为保证资金顺利到账,请申报单位务必保证所填写的申报单位名称、银行户名、开户行(具体到**银行**支行**分理处)、账号准确无误。申报单位与银行户名必须一致。

4.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的。

2)重要信息填写不全的:如专利号、收款人户名、账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填写不详,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户名等信息填写不准确,申报人名称与银行户名不一致等。

3)字迹不清楚或涂改的证明材料。

4)弄虚作假或重复申报的。

5.几种情况的处理:

1)单位的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要申报人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变更说明、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名称变更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时报送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转账过程中,因申请人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的,按自动放弃资助处理。

2)对审批公示的资助项目与金额有质疑的,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向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确有错误或者不实的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更正、处理。

七、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532-8288206285730510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2-85017188

咨询窗口地址:崂山区秦岭路192号楼15层。

附件:1.《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

2.“青岛政策通”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3.XX区(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备案表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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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doc

    附件2:“青岛政策通”申报单位操作手册.pdf

    附件3:XX区(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备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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