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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2022年10月)

  • 发布日期:2022-10-28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岛丽尔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虚假宣传案

2022年8月2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丽尔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通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1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6日起,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线索,依法对青岛丽尔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发布的广告中含有“丽尔医疗施术前后对比图(38位患者的38副施术前后对比图)”、三名工作人员身份介绍(“前天津奥拉克医疗美容院长”、“韩国MYERS皮肤科医院、咨询室长、韩国QUEENMEDI 整形医疗观光株式会社海外市场科长、韩国余白美容学院、皮肤管理讲师、上海WELLSHOW学院皮肤管理院长”、“韩国Beauty World皮肤管理室长、大连美笑人皮肤管理中心院长、青岛阿路院线产品仪器培训室长”)。当事人提供不出上述广告内容中涉及的38位患者施术前后对比图的真实性证明材料,以及三名工作人员的履历资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其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美容行业迅速发展,出现了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诈诱导性消费等行业乱象问题,不仅破坏医疗美容行业竞争秩序,甚至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医疗美容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本案案情复杂,所涉患者施术前后对比图数量大,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周期长。同时,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积极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对所检查的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并发放《医美行业风险预警服务告知书》,帮助企业找出存在的违法风险点,实行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制定防范措施。

2.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岛西米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5月23日,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为消费者提供美容、保健服务时,虚假宣传其经营、使用的普通按摩仪器具有快速减肥功效、普通固体饮料食品具有“提高免疫力”“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祛黄褐斑”等保健食品功能、普通化妆品具有“美白”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严重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8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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