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瑞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经中间人介绍,在开展部分检验过程中,存在未收到检测样品、未进行实际检测即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构成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予通报批评。望行业内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2026年9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瑞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经中间人介绍,在开展部分检验过程中,存在未收到检测样品、未进行实际检测即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构成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予通报批评。望行业内相关单位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