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中不断出现“病死肉”、“僵尸肉”等舆情,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落实,“病死肉”、“僵尸肉”是多年以来网络操作的话题,各有关单位也曾多次予以回应,我市也高度重视“病死肉”、“僵尸肉”的核查工作,一直未发现经营“病死肉”、“僵尸肉”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近年来,我局按照“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多项举措认真开展猪肉等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管不放松。加大对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好职责定位,把做好猪肉等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严守食品安全底线,高度警惕个别地区在非洲猪瘟防控和食品安全,尤其是市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严格依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对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我市市场销售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落实好市场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明确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猪肉等生猪产品应从定点屠宰厂(场)采购,批批查验并留存“两证三章一报告”;加强培训告知,指导猪肉等生猪产品经营者批批查验“两证一报告”,并将“两证一报告”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明确重点环节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猪肉等生猪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从定点屠宰厂(场)采购生猪产品,是否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两证”),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是否存在采购“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规范经营行为,防止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加强部门联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生猪产品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生猪产品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的,责令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依规从重查处;涉及农业、海关等其他部门的违法信息,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