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茶叶过度包装?下架整改!
2023年9月2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酒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茶叶专柜上发现一款名为“荒野寒露白牡丹”的茶叶礼盒,规格100g/盒(5g*20袋),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包装盒长度348mm,宽度250mm,高度73mm。经计算,该礼盒内装物体积乘以必要空间系数 kV0为1300000mm³,销售包装体积 Vn为6351000mm³,其包装空隙率为79.5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已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对茶叶等31类食品和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及混装要求作出新规定,主要包括“包装层数不得高于4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得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等”。该案中,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茶叶单件为5g,应当符合“单件净含量1<Q≤5g 的空隙率应≤70%”的要求。经测算该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为79.53%,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逾期仍不改正的,将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