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鲁市监稽规字〔2022〕9号),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7月24日至8月24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1.电子邮箱:yjc12315@qd.shandong.cn 。
2.通信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83号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处;邮政编码:266000。
附件: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